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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氟乙酸酐(TFAH)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
发布日期:2023-04-11

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


第一部分 化学品及企业标识


化学品中文名称:三氟乙酸酐


化学品英文名称:Trifluoroacetic anhydride


产品推荐用途:医药、农药中间体


产品限制用途:不得用于食品添加剂


第二部分 危险性概述


物理化学危险:吸入、食入、经皮吸收。本品易燃,具腐蚀性、强刺


激性,可致人体灼伤。


健康危害:具腐蚀性。对眼睛、皮肤、粘膜和上呼吸道有强烈刺激作


用。吸入可引起喉、支气管痉挛、化学性肺炎、肺水肿。接触可引起


烧灼感、咳嗽、头痛、呕吐等。


环境危害:该物质对环境有危害。


GHS危险性类别:根据《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公示通则(GB13690-2009)


及化学品分类、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规范系列标准,该产品属于腐


蚀液体、皮肤腐蚀/刺激、严重眼睛损伤/眼睛刺激性、呼吸或皮肤过


敏。


危险信息:腐蚀。


防范说明:


预防措施: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。尽可能切断泄漏源。远离火种、


热源。采用防爆型照明、通风设施。戴橡胶手套、防护眼镜、防护面


罩,穿胶布防毒衣。工作完毕,淋浴更衣。工作现场禁止吸烟、进食


和饮水。禁止排入环境。


事故响应: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,并进行隔离,严格


限制出入。切断火源。皮肤接触:脱去被污染的衣着,彻底冲洗皮肤、


头发、指甲等。就医。眼睛接触:提起眼睑,冲洗眼睛。就医。吸入:


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。保持呼吸道通畅。就医。食入:漱口。


就医。收集泄漏物。火灾时使用干粉、砂土。


安全储存:储存于阴凉、通风的库房。远离火种、热源。防止阳


光直射。库温不宜超过 40℃。保持容器密封。应与氧化剂、酸类、


碱类、食用化学品分开存放,切忌混储。采用防爆型照明、通风设


施。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。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


处理设备和合适的收容材料。


废弃处置: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的要求处置。或与厂商制造商联


系,确定处置方法。


第三部分 成分/组成信息


物质 √ 混合物 □


危险组分 浓度,


% CAS No.


三氟乙酸酐


99.5%


407-25-0


第四部分 急救措施


皮肤接触:脱去被污染的衣着,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,用大量流动清


水冲洗至少 15 分钟。就医。


眼睛接触:立即提起眼睑,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至少


15 分钟。就医。


吸 入: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。保持呼吸道通畅。呼吸困难


时给输氧。如呼吸及心跳停止,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和心脏按摩术。就


医。


食 入:用水漱口,给饮牛奶或蛋清。就医。


接触该化学品的主要症状和对健康的影响:具腐蚀性。对眼睛、皮肤、


粘膜和上呼吸道有强烈刺激作用。吸入可引起喉、支气管痉挛、化学


性肺炎、肺水肿。接触可引起烧灼感、咳嗽、头痛、呕吐等。


对施救者的忠告:不要直接接触有害物质。


医生的特别提示:若自行处理不好,请赶快就医。


及时的医疗护理和特殊的治疗:呼吸困难时给输氧。如呼吸及心跳停


止,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和心脏按摩术。


第五部分 消防措施


灭火方法及灭火剂:消防人员必须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(全面罩)


或隔离式呼吸器、穿全身防火防毒服,在上风向灭火。尽可能将容器


从火场移至空旷处。喷水保持火场容器冷却,直至灭火结束。处在火


场中的容器若已变色或从安全泄压装置中产生声音,必须马上撤离。


用水灭火无效。


灭火剂:干粉、砂土。禁止用水和泡沫灭火。


特别危险性:遇低级醇和水起化学反应而分解。对很多金属尤其是潮


湿空气存在下有腐蚀性。


特殊灭火方法:干粉、砂土。禁止用水和泡沫灭火。


保护消防人员的防护装备:消防人员必须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(全面


罩)或隔离式呼吸器、穿全身防火防毒服。


第六部分 泄露应急处理


作业人员防护措施、防护装备和应急处置程序: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


自给式呼吸器,穿全身防毒服。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。尽可能切断泄


漏源。 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,并进行隔离,严格限制


出入。切断火源。


环境保护措施:防止流入下水道、排洪沟等限制性空间。


泄漏化学品的收容、清除方法及所使用的处置材料:小量泄漏:用砂


土、干燥石灰或苏打灰混合。大量泄漏: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。用泡


沫覆盖,降低蒸气灾害。用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,回收或运


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。


防止发生次生危害的预防措施:无资料。


第七部分 操作处置与储存


操作处置:密闭操作,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风。防止蒸气泄漏到工作场


所空气中。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,严格遵守操作规程。建议操


作人员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(全面罩),穿胶布防毒衣,戴橡胶


手套。远离火种、热源,工作场所严禁吸烟。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


和设备。在清除液体和蒸气前不能进行焊接、切割等作业。避免产生


烟雾。避免与氧化剂、酸类、碱类接触。容器与传送设备要接地,防


止产生静电。灌装时应控制流速,且有接地装置,防止静电积聚。配


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。倒空的容器可能


残留有害物。


储存:储存于阴凉、通风的库房。远离火种、热源。防止阳光直射。


库温不宜超过 40℃。保持容器密封。应与氧化剂、酸类、碱类、食


用化学品分开存放,切忌混储。采用防爆型照明、通风设施。禁止使


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。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和合


适的收容材料。


第八部分 接触控制和个体防护


职业接触限值:无资料。


监测方法:无资料。


生物限值:无资料。


监测方法:无资料。


工程控制方法:生产过程密闭,加强通风。


呼吸系统防护:空气中浓度超标时,必须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(全


面罩)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,应该佩戴空气呼吸器。


手防护:戴橡胶手套。


眼睛防护:呼吸系统防护中已作防护。


皮肤和身体防护:穿胶布防毒衣。


特殊防护措施:工作现场禁止吸烟、进食和饮水。工作完毕,淋浴更


衣。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。


第九部分 理化特性


外观与性状:无色发烟液体


气味:有刺激性气味


pH 值:无资料


熔点/凝固点(℃)


:-63.5


沸点、初沸点和沸程(℃):39.5-40 闪点(℃)


:无资料


爆炸上限%(V/V):无资料 爆炸下限


%(V/V):无资料


蒸气压(KPa):无资料 蒸气密度(空气


=1):3.9


相对密度(水=1):1.49


溶解性:易溶于水


辛醇/水分配系数:无资料 自燃温度(℃)


:无资料


分解温度(℃):无资料


气味阈值:无资料


蒸发速率:无资料


易燃性:无资料


临界温度(℃):无资料


临界压力(MPa):无资料


第十部分 稳定性和反应性


稳定性:稳定。


危险反应:易燃烧,分解。


应避免的条件:明火、高温、有不相容的物质存在。


不相容的物质:强氧化剂、强碱、强酸、水、醇类、低碳钢、镀锌钢、


锌。


危险的分解产物:一氧化碳、二氧化碳、氟化氢,有机物燃烧产生的


其他类型的热解产物。


预期用途:医药、农药中间体。


可预见的错误用途:用于食品添加剂。


第十一部分 毒理学信息


急性毒性:对皮肤有刺激性。吸入有害健康。


皮肤刺激或腐蚀:对皮肤具有刺激性,可引起烧灼感。


眼睛刺激或腐蚀:对眼睛具有刺激性。


呼吸或皮肤过敏:接触可引起烧灼感、咳嗽、头痛、呕吐等。


生殖细胞突变性:无资料。


致癌性:无资料。


生殖毒性:无资料。


特异性靶器官系统毒性——一次性接触:无资料。


特异性靶器官系统毒性——反复接触:无资料。


吸入危害:吸入可引起喉、支气管痉挛、化学性肺炎、肺水肿。


毒代动力学、代谢和分布信息:无资料。


第十二部分 生态学信息


生态毒性:无资料。


持久性和降解性:无资料。


潜在的生物累积性:无资料。


土壤中的迁移性:无资料。


第十三部分 废弃处置


废弃处置方法: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的要求处置。或与厂商制造


商联系,确定处置方法。


—残余废弃物: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的要求处置。


—受污染的容器和包装: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的要求处置。


废弃注意事项:操作人员必须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(全面罩)或隔离式


呼吸器、穿全身防火防毒服。


第十四部分 运输信息


联合国危险货物编号(UN 号):3265


联合国运输名称:酯类,未另作规定的。


联合国危险性分类:8 类。


包装标志:腐蚀性液体。


包装类别:I


包装方法:钢塑复合桶


海洋污染物(是/否):无资料。


运输注意事项:铁路运输时须报铁路局进行试运,试运期为两年。试


运结束后,写出试运报告,报铁道部正式公布运输条件。铁路运输时


应严格按照铁道部《危险货物运输规则》中的危险货物配装表进行配


装。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


理备。夏季最好早晚运输。运输时所用的槽(罐)车应有接地链,槽


内可设孔隔板以减少震荡产生静电。严禁与氧化剂、酸类、碱类、食


用化学品等混装混运。运输途中应防曝晒、雨淋,防高温。中途停留


时应远离火种、热源、高温区。装运该物品的车辆排气管必须配备阻


火装置,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装卸。公路运输时要


按规定路线行驶,勿在居民区和人口稠密区停留。铁路运输时要禁


止溜放。严禁用木船、水泥船散装运输。


第十五部分 法规信息


法规信息: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(2002 年 1 月 26 日国务院发布),


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规定([1996]劳部发 423 号)等法规,针对化


学危险品的安全使用、生产、储存、运输、装卸等方面均作了相应规


定;根据《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公示通则》(GB 13690-2009)将该物


质划为腐蚀液体。


第十六部分 其他信息


其它重要信息:


填表时间:2009-11-26


修改说明:根据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规定(GB16483-2008)修订


编写。 


参考文献:《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公示通则》(GB 13690-2009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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